第一章 總 則
為深化招生錄取制度改革,拓寬優(yōu)秀人才的選拔渠道,促進學生素質教育的全面提高,執(zhí)行教育部實施陽光工程、依法治招的政策,根據省教育廳《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8年高等職業(yè)院校單獨考試等部分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學〔2018〕62號)文件精神,我院2018年進行單獨招生工作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院高職(??疲﹩为氄猩ぷ?。
第二條 我院招生工作貫徹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則,全面考核、綜合評價、擇優(yōu)錄取。
第三條 我院招生工作接受
紀檢監(jiān)察部門、考生、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(jiān)督。
第二章 學校概況
第四條 學校全稱:鄭州職業(yè)技術學院
第五條 辦學性質:公辦
第六條 辦學類型:普通高等學校
第七條 辦學層次:???
第八條 學校國標代碼:13792
第九條 辦學地點:河南省鄭州市
第十條 辦學特點:學院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,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,堅持育人為本,德育為先,以“嚴謹、求是、敬業(yè)、奉獻”為校訓,按照“教育、科研、生產、經營”四位一體的辦學模式和工學結合的人才培養(yǎng)模式,以高尚的師德感染學生,以優(yōu)良的校風熏陶學生,以扎實的專業(yè)課程發(fā)展學生,以豐富的社會實踐活動鍛煉學生,不斷提高學生綜合素質,努力培養(yǎng)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。學院以就業(yè)為導向,采取與企業(yè)和社會用人單位相聯(lián)系的“訂單式”培養(yǎng)模式,加強與企業(yè)的融合。
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
第十一條 我院成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,組長由書記、院長擔任,成立招生委員會,下設考務工作辦公室、招生宣傳工作辦公室。凡屬考核、錄取中重大問題,一律由招生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。
第十二條 我院單獨招生選拔錄取工作建立監(jiān)督機制,保證單獨招生工作的公平、公正、透明,實施“陽光工程”。
第四章 招生對象、考核辦法與錄取原則
第十三條 招生對象為已取得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(tǒng)一考試資格的考生。
第十四條 2018年單獨招生計劃3080人。
第十五條 考核科目及考核辦法。
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廳和省招生辦公室的指導和監(jiān)督下進行。
1.考核由文化基礎綜合考核和職業(yè)潛質與綜合素質考核兩部分組成。
(1)普通高中考生:文化基礎考試300分,職業(yè)適應性測試300分,總分600分。
(2)中職考生:文化基礎考試300分,職業(yè)技能測試300分,總分600分。
2.對符合照顧政策加分、專業(yè)技能加分條件的考生,在錄取時予以相應加分。
3.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辦法
對于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(lián)辦的全國職業(yè)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(lián)辦的省級職業(yè)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(yè)學校應屆畢業(yè)生,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、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(yè)學校畢業(yè)生,可提出申請免試資格,并需填寫《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審批表》。
第十六條 錄取原則。錄取時分三類分別進行:普通高中考生、中職考生、藝術專業(yè)考生,根據考生文化基礎綜合考核與職業(yè)技能考試成績的總和,分類別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,按照分數優(yōu)先遵循志愿的原則,根據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(yōu)錄取。總分相同的考生按職業(yè)技能測試考核成績、數學成績、語文成績、英語成績進行依次排序。
學院根據錄取原則確定預錄取名單,報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、批準、公示。公示結束后上報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審批、備案。4月下旬,錄取學生名單在我院招生信息網公布。
根據教育部和河南省有關文件精神,已被我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,不再參加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考;未被我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,可以繼續(xù)參加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考。
第十七條 錄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辦公室領導下,由學院組織錄取。考生被我院錄取后,享受與普通高校統(tǒng)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新生相同待遇。
第十八條 錄取中對考生身體條件的要求。身體健康,無傳染性疾病,符合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》要求。
第十九條 新生報到和資格復查。
1.新生報到時,須攜帶錄取通知書、身份證、準考證。
2.新生入學后,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(tǒng)一部署對新生資格進行復查。對在報名和考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(guī)行為的考生,身體條件不符合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》要求的考生,將取消其入學資格。
第二十條 收費標準:按照河南教育廳、財政廳、物價局規(guī)定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,每位考生學費為3300-5600元/生·年。住宿費最低標準為400元/生·年。
第二十一條 學校獎、助、貸設置:我院對品學兼優(yōu)的學生分別實行以下獎勵和資助措施:國家獎學金、國家助學金、國家勵志獎學金、綜合獎學金、專業(yè)獎學金。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,可采用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等形式完成學業(yè)。學院設有勤工助學崗位,使學生在參與社會實踐的同時得到資助。
第二十二條 我院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,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,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。望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的非法招生詐騙行為。
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以國家法律、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。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、規(guī)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,以本章程為準,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,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。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學院招生工作辦公室。
學院地址:河南省鄭州市鄭上路西二十里鋪 郵編:450121咨詢電話:(0371)64961768 ? QQ:71150759http://www.zzyedu.cn E-mail:zzyzsb@163.com